省公安厅督办的刘某等11人特大贩毒案件昨天上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。据检方指控,这一贩毒团体在主犯刘某的指挥下,多次驾车前往深圳购买冰毒毒品并贩回南京分装出售,仅去年年底至今年4月案发,贩卖冰毒的数量就达到2.95千克。办案人员从他家中的椅子内搜到91万元毒资。不过昨天,刘某当庭翻供,称自己一直做正当生意,并不知道情人(微博)和弟弟偷偷去贩毒,家里91万元巨款也是干净的“工程款”。
高淳小毒贩牵出贩毒团伙
这起贩毒案线索来源于高淳警方。今年初,高淳警方获悉,高淳人宋明有贩毒嫌疑。从以往经验看,在高淳当地从事贩毒犯罪的都是“小虾米”,主要从南京市区毒贩处“进货”,涉毒金额也不大。4月18日,当宋明再次从南京购买毒品回到高淳准备贩卖时,南京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与高淳警方联手展开突袭。
在宋明的车上,民警查获57克冰毒。宋明交代说,自己长期在一个名叫周红的女子处进货。周红是安徽人,暂住南京,她也是个“小拆家”,长期从一个名叫黄强的男子处拿货。专案组进一步调查发现,黄强的上家可能是刘某。多项证据显示,刘某直接从广东购买毒品,是该贩毒网络中最大的毒贩。4月19日至27日,警方接连展开收网行动,在南京、深圳两地将该贩毒团伙的主要成员陆续抓获。在刘某家中,民警检查屋内物品时,发现一个包着真皮的椅子特别沉,并发现椅子皮垫接缝处有崭新的针脚。拆下皮垫,民警大吃一惊,椅子里整齐码放着一叠叠纸币,经清点总共有91万元。当时,刘某亲口承认,这都是贩毒款。此外,在刘某名下的一个仓库里搜出没有来得及派发的冰毒2千克。
“毒头”派情人和弟弟交易
刘某是湖北人,检方将他列为第一被告,认为他以做工程为名打掩护,操纵贩毒网络。起诉书显示,该贩毒团伙核心成员四人,其中刘某负责提供毒资,而他的情人和弟弟负责向广东省深圳市的上家买货。从2011年年底至案发,刘某的情人和弟弟先后三次前往深圳,以每克200元的价格购得2.95千克冰毒,共花费毒资60万元。待毒品拿回南京后,刘某并不自己出面联系下家,而是交给其信任的马仔,由马仔再往下派发。他所控制的马仔,多来自湖南、安徽、南京等地,年龄在25至40岁之间,大多有严重毒瘾。记者在法庭看到,这些马仔也都被列为被告,因为长期吸毒的缘故,他们大多面黄肌瘦,精神萎靡。
按照检方的说法,刘某是个谨慎的“毒头”,他不仅不亲自出面交易,甚至连银行卡都不用自己的名字开户。案发时,他身边有两张银行卡,里面共有300多万巨款,卡主一个是他小姨子,另一个是他堂哥。
“毒头”翻供但被情人指证
此次庭审,刘某等核心成员4人以运输贩卖毒品罪被提起公诉,而其余7个“马仔”则以贩卖毒品罪受审。法庭调查阶段,刘某当庭翻供,称此前所有供述均不属实,自己从来没有参与贩毒。“我今年年初才来南京,是来做工程生意的,我没吸过毒,也不了解毒品,他们(指情人和弟弟)贩毒的事我完全不知情。”刘某信誓旦旦地说,将以前的供述全部推翻。他声称,两张银行卡中的钱都是自己这些年做生意所得,家里搜出的91万元现金有70多万是自己的,也是“干净”的工程款。对于家中多处藏有小包装毒品,名下出租屋更是藏着2公斤冰毒,他表示一概不知。检察官问他,假如是正当做生意,为什么要把巨款存在他人银行卡内,他回答说,不想让情人知道自己的经济状况。
然而多名被告包括其情人和弟弟指证,刘某就是主犯。鉴于案情特别重大复杂,此案并未当庭宣判。(除刘某外,其他被告为化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