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起,市出入境管理局开始受理本市户籍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证件申请。目前,全市仅有市出入境管理局(民生路1500号)受理本市居民赴台个人游证件 申请,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暂不接受申请。
赴台个人游证件申请所需材料与护照、港澳通行证申请基本一致。包括申请人户口本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自带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两寸(背景为白色)证 件照,并填写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》。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提出申请。
赴台个人游证件包括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及个人旅游签注(“G”签注)。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,个人旅游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,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 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日。
首次申领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及个人旅游签注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。已有有效通行证的,仅单独办理签注,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。
申请人在获取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后,可通过本市9家指定旅行社(上海中国青年旅行社、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、上海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、上航 国旅、春秋国旅、国旅集团上海有限公司、东上海国际旅行社、上海国旅国际旅行社、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)向台湾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“入台许可”。